根据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研【2017】34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拟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另有规定的除外)无法完成学业且未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多次联系通知(邮件及微信、电话)无回复的1名博士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4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教育学部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提请复核,超过公告期限的,教育学部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62232042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2020年10月28日
退学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