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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24-11-27   浏览次数 20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实现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及卓越育人使命,选拔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管理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申请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科研与教学、管理工作。

2、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学术潜力较为突出。

3、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开展科研工作。


四、招生学科、意向导师

见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考生请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411289:002024122616:00,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已硕士毕业并(或)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由院系决定是否需要)。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4)报考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围绕比较教育学专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8)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0)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1)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2)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3)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等)

3、寄送材料:考生须在20241231日前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寄送至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1515室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办公室。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姓名-报考专业-导师。注意:信封左下角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约在20251月初完成。

2、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工作约在20253月底之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将对同一院系、同一招生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注意:考生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可能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3、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项目如下:

1)硕士阶段教育背景(10分);

2)外语水平(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40分)。

4、进入综合考核人数与招生名额之比不超过3:1。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工作约在20254月底前完成。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综合考核的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

外国语: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由评审委员会的各成员单独书面给出成绩,然后取平均数(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在同一招生院系、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此阶段,可能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4、考核形式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七、公示录取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预计2025514日前完成拟录取,62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投诉、申诉和监督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电话:021-62238591;电子信箱:tnzheng@iice.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1-54345003;电子信箱:dean@yjsy.ecnu.edu.cn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陈恒芬

邮箱:hfchen@kcx.ecnu.ecu.cn

电话:021-62232042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1515